国家认监委与美国FDA联合诠释BT法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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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http://www.jk21.com 政策法规 2005年8月28日编缉 |
[2003.11.17]
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与美国FDA联合在北京世界银行驻中国办事处举办了视听会,共同对美国FDA 即将实施的进口食品、饲料注册和提前通报法规做了全面的介绍,并现场回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。此次电视会议主会场设在美国FDA 总部,会议采取交互式方式进行。在京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以及部分企业的代表参加了视听会。
记者在视听会上了解到,"9•11"事件以后,美国国会通过了《公共健康安全与生物恐怖预备应对法》。按照该法案,凡向美国出口食品和饲料的外国企业必须事先取得美国FDA的注册,否则将不能进口。为此,美国FDA先后发布了4个相关的配套法规草案即BT法规。其中,"食品企业注册"和"进口食品提前通报"法规于今年10月10 正式发布,今年12月12日强制实施,目前距强制实施日期越来越近。 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说,美国这一做法在国际上引起很大反响,对我国食品、饲料的出口也提出了新的挑战。此次美国出台的食品注册和提前通报制度实施范围很广,相关单位应积极应对确保我国相关产品对美国的顺利出口。目前已有部分企业完成了注册。
根据FDA"食品企业注册法规",美国本土和出口美国的外国食品及饮料的生产、加工、包装仓储企业必须在FDA进行注册,未注册的外国企业的食品及饲料将在入境港口遭扣留。
据悉,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,我国2002年对美出口农产品达16.3亿美元,美国现在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第四大市场。据不完全统计,我国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约3000家,间接影响的企业近万家。为了帮助企业积极应对上述有关法规,国家认监委作为中国进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,对美国有关进口食品管理的法规要求极为关注,并做了大量的组织翻译、研究和介绍培训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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